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双方每年将互派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和资助期
选派类别: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12个月;资助期限:8个月。
3.选派规模:3人/年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爱尔兰政府提供的学费(最高12,750欧元/人,超出部分自理),奖学金生活费(1,000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补贴(600欧元/月)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具有学士学位。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须为爱方可接受申请的高等院校),申请时应已获得爱尔兰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7. 有效的英语(和/或)爱尔兰语语言能力证明。如留学专业为凯尔特研究,须同时提交英语和爱尔兰语水平证明。
四、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2年4月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爱尔兰互换奖学金”;受理单位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3.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被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2年4月11日前将书面公函、推荐人选名单和申请材料寄达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4.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2022/2023年度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及相关附件(附件1-3)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22年4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国际事务处(屯溪路校区西教209室)。
五、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爱方提名,最终录取结果以爱方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事务处 厉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2615
电子邮箱:504567340 @qq.com
办公地点:屯溪路校区西教209室
国际事务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