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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关于申请2022/2023年度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03-21  浏览: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双方每年将互派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和资助期

选派类别: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12个月;资助期限:8个月。

3.选派规模3人/年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爱尔兰政府提供的学费(最高12,750欧元/人,超出部分自理),奖学金生活费(1,000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补贴(600欧元/月)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具有学士学位。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须为爱方可接受申请的高等院校),申请时应已获得爱尔兰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7. 有效的英语(和/或)爱尔兰语语言能力证明。如留学专业为凯尔特研究,须同时提交英语和爱尔兰语水平证明。

四、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2年4月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爱尔兰互换奖学金”;受理单位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3.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被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2年4月11日前将书面公函、推荐人选名单和申请材料寄达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4.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2022/2023年度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及相关附件(附件1-3)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22年4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国际事务处(屯溪路校区西教209室)。

五、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爱方提名,最终录取结果以爱方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事务处 厉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2615

电子邮箱:504567340 @qq.com

办公地点:屯溪路校区西教209室

 

国际事务处

202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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