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是学校贯彻执行国家外交政策、外事工作政策和对港澳台工作政策,组织、开拓并实施全校国际(港澳台)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职能部门。中心任务是紧密围绕学校发展的总体目标,瞄准世界一流大学的水平,在巩固现有合作关系的同时,不断拓展合作对象、领域和模式,提高国际(港澳台)合作与交流质量,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国际知名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和一批世界一流学科而努力奋斗! |
部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归口管理全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2、负责学校外事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制订。
3、负责学校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文化机构、企业、专家学者等交流与接待事宜。
4、负责学校团组、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台地区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5、负责校级对外交流合作协议的起草、商谈、修订、审定、执行、终止和归档工作。
6、负责国外、港澳台地区来访团组的联络、接待、安排与落实工作,协助各院、部做好相关工作。
7、负责校级团组出国、赴港澳台地区的访问、培训的联络、组织、协调及相关事宜的安排、落实。
8、负责各类外国专家项目和海外引智项目的申报、管理与总结工作。
9、拟订学校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聘请计划,做好聘请、居留、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10、拓展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知名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开发各类、各层次的学生交流和联合培养项目。
11、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学生联合培养项目的报批、实施或督办工作。
12、负责出国(境)交换学习学生的选拔、联络、指导、管理和外事纪律教育及行前培训工作。
13、负责国际学术会议的申报、协调和服务工作。
14、负责国际教育动态、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1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科室工作职责
国际与港澳台交流科
1、负责拓展、维护学校国际合作关系,开发、落实和管理各类合作交流项目。
2、负责学校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合作协议的审定、签署与管理。
3、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学院实施。
4、开发、推动和管理各类、各层次的中外学生联合培养项目。
5、做好港澳台地区各类学生的招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与国外友好院校的师生交换实习机制。
7、负责校级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来访团组的安排与接待工作。
8、制订和完善各类国际交流合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9、负责学校校级对外交往的书信﹑文件、资料等的翻译与发送工作。
出国(境)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因公出国(境)的方针政策,拟定学校相关制度规定。
2、制定、报送学校年度因公临时出访计划。
3、组织实施学校年度校级因公出访、参加国际交流计划。
4、申报党委书记和校长的因公临时出访事项。
5、审批除党委书记和校长以外的本校教职员工因公临时出访事项。
6、负责在校生因公出国(境)的审核备案工作。
7、负责学校因公出访团组行前教育,监督行后总结,分享出访成果。
8、负责学校教职员工因公证照的发放、收缴和保管。
9、负责各类因公出访团组的台账建立、资料归档与管理。
外籍专家科
1、组织、申报、实施各类聘请外国专家项目。
2、审批学校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华事项。
3、制定和完善外国专家来华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4、负责年度外国文教专家专项经费预算的编制、下达和使用审核。
5、负责学校外籍教职员工及中短期来校交流工作专家的行政审批业务申办。
6、负责学校外籍语言教师的招聘、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与外国专家的日常联络工作。
8、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友谊奖”事宜,承担引智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
综合事务
1、拟订学校外事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总结和年鉴等重要材料。
2、安排、落实学校和部门重大外事活动和团组接待。
3、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沟通、与校内各单位的协调和业务指导。
4、做好学校二级单位对外开放工作的目标管理、成果评价和绩效评估工作。
5、安排、落实外事队伍年度学习和培训计划。
6、负责部门经费预算、核销和财务报销等工作。
7、负责部门OA系统管理、部门对外文件的起草、数据分析和上报。
8、负责外事工作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和部门中英文网站的建设和维护。
9、制作、管理校级英文宣传材料和外事礼品,配合做好外宣工作。
10、负责部门的外事保密、安全防范、消防、公章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