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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2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办法》公示

发布者:  时间:2022-02-21  浏览:

为做好2022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工作,现将《合肥工业大学2022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办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3日

联系人:国际事务处 厉老师

电  话:0551-62905565



合肥工业大学2022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合肥工业大学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的倡议,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学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推动国际知名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学生到俄乌白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学习,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第三条  由国际事务处牵头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 选派计划

第四条  2022年计划选派本科插班生不超过50人赴白俄罗斯留学。

第五条  面向合肥工业大学与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2+2”本科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公开选拔。

第六条  本科插班生的留学期限为24个月。

第七条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申请人需经过所在学院选拔,并通过国际事务处、本科生院等有关部门审核后申报,经由学校及上级部门选拔派出。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九条  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第十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十一条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第十二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第四章 评审标准

第十四条  申请人应为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统招本科生,专业排名前30%,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申请时需已获得进入外方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邀请信。培养方案中需明确学生赴国外后无需语言预科学习,已有招生、培养记录,实际教学安排严格按照联合培养方案执行。

第十五条  申请人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第五章 选拔流程

第十六条  各学院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申请人于2022年3月1-10日(第一批)、2022年9月1-10日(第二批)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国际事务处分别于3月20日(第一批)、9月20日(第二批)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复审,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信息平台为申请人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在线提交,并将单位公函(须含单位内部公示链接)、《推荐人员一览表》原件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第十七条  该项目依托项目单位获批项目进行人员选派。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际事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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