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涉外办学调研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教留服[2021]137号)要求,现将我校涉外办学信息统计和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仔细梳理已开展的涉外办学项目,认真填写《涉外办学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不得遗漏。若一个学院开设多个涉外办学项目,每个项目请单独进行填写。如未开设涉外办学项目,也应按要求填写表格并按期反馈。
2、国际事务处对全校项目进行汇总,并逐一通知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涉外办学调查问卷系统”填写项目信息。
3、本次调研对象包括我校开展的各类涉外办学项目(含中外合作办学、计划内校际交流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合培养、双联学位、预科、语言培训等)。
4、请于6月29日前将表格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国际事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人:厉老师。电子版文档发至邮箱lishuranty@163.com。
地址:屯溪路校区西教学楼206室
联系电话:62905565,13645607627
国际事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