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的通知,现就2016年中国政府“友谊奖”(以下简称“友谊奖”)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特别是我国重点行业、工程项目作出突出贡献,为促进中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医药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对华友好,在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且在我国艰苦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的外国专家。
(三)今年建议重点推荐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带动创新创业、推动五大发展理念、配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传播中国声音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四)原则上须为省、部级外国专家表彰奖项获得者,且未获过中国政府“友谊奖”。
二、申报材料
(一)今年申报相关材料为《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申报部门应按《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准备相关资料。
今年申报将首次采取网络申报方式,由安徽省外专局根据各单位提交材料统一网报,如信息有误或者不符合数据相关要求届时将无法上网提交。
(二)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准确、言之有物、说服力强。候选外国专家的主要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字准确,字数800字以内。
(三)除《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中外国专家主要贡献外,申报单位须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文档,将专家主要贡献中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英文术语等做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事迹,届时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系统。
(四)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扫描件作为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材料附件一同上传申报系统。
三、申报时限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给国际事务部综合事务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事务部综合事务办公室胡佳
电话:0551-62905565
邮箱:hjdyp@163.com
地址:屯溪路校区西教学楼206室
附件下载:admin160314145841.rar
国际事务部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