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战略需求,提升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与科研合作水平,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制”选派项目相关通知精神,我校将启动2026年“项目制”选派项目的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优势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采用“先立项、后选拔”的方式实施,学校组织项目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立项信息,学校按照获批项目及立项信息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
二、项目概况
(一)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93)
1.项目简介:为深入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深化国内外合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特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项目以服务“双一流”建设为核心,着力推动国内外联合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助力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与交流合作。重点支持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基础学科、新兴学科及交叉学科等谋划申报项目。
2.申报名额:3项。
3.申报要求:中外双方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原则上一个项目的外方合作单位不超过8家。
4.选派类别:主要选派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少量选派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插班生(本科插班生仅限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强基计划”及“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在读本科生)。
5.学费说明:可对部分国家急需专业或领域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资助学费(申请学费的项目将从严评审)。学费不得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
(二)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15 )
1.项目简介:为加快培养一批服务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的乡村振兴应用型人才,不断提升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水平,国家留学基金委特设立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简称“乡村振兴专项”)。项目重点支持设有乡村振兴研究院的高校及农业特色科研院所,面向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等五类人才实施精准化培养;同时支持中西部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相关人才培养项目。
2.申报名额:1项。
3.申报要求: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校际或院际合作协议。项目不接受框架性协议,或教授之间的课题组合作协议。
4.选派类别:主要选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少量选派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访问学者。
5.学费说明:乡村振兴专项不提供学费资助。学费不得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
(三)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27)
1.项目简介:为全面提升我国艺术教育整体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引进和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与创新能力的高水平艺术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特设立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艺术类项目”)。项目申报须紧密对接国家战略需求,聚焦国内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的艺术领域,突出精准选派与结果导向;重点支持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及有利于培育原创能力、创造思维与创新精神的艺术学专业;着力构建艺术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形成自主化、连续性、规模化的定向选拔、派出与就业全链条培养模式。
2.申报名额:2项。
3.申报要求: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校际或院际合作协议。项目不接受框架性协议,或教授之间的课题组合作协议。
4.选派类别:主要选派访问学者、博士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5.学费说明:艺术类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学费不得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
(四)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81)
1.项目简介: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国别和区域计划”)旨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及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并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人才。国别和区域计划主要支持“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专业人才培养,重点支撑高校“区域国别学”学科建设;优先支持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备案中心申报,鼓励相关基地及中心研究人员依托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持续提升国别区域研究能力。同时,聚焦国内薄弱领域、交叉学科及原创性创新方向予以重点支持。
2.项目名额:无限制
3.申报要求:中外双方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不接受过期协议、框架性协议、合作办学协议、教授之间的课题组合作协议。每个申报立项项目的外方合作单位至多不超过5个。
4.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5.学费说明:仅对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提供学费资助,其他人员不予资助。(申请学费的项目将从严评审)
(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100)
1.项目简介:为加快培养一批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全球治理人才,提升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国际组织项目”)。项目申报应聚焦全球治理及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应充分体现本校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及发挥作用方面的优势及思路、举措,设有国际组织相关内容的必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应建立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形成自主、连贯、规模化的定向选拔、派出和向国际组织输送的全链条模式。
2.申报名额:1项。
3.申报要求: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校际或院际合作协议,项目不接受框架性协议,或教授之间的课题组合作协议。
4.选派类别: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5.学费说明:仅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提供学费资助。学费不得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
三、项目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安排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2026年6月18日将前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等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hfutiao@hfut.edu.cn),邮件主题请按“2026-XX项目—单位名称”格式命名。(具体申报材料详见各项目官方专栏申报材料要求)。
五、项目咨询
范老师、邢老师 0551-62905565、0551-6290209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项目预申报工作,精准对接国家战略需求与学校学科发展方向,积极组织优质项目申报,全力提升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与科研合作水平。
项目相关事宜,请参照《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制”选派项目管理办法》(合工大国合函〔2026〕1号)执行。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