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申报组织开展2026年“CSC学友汇”活动的通知》(留金法〔2026〕1号)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6年“CSC学友汇”活动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开展活动需立足服务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紧密围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相关“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服务“双一流”建设核心任务,充分结合本区域发展规划、本单位特色进行精准设计,彰显育人初心与使命担当。
二、活动内容形式
活动内容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类别:一是学术交流类,聚焦学科发展,搭建学术研讨、思想碰撞平台;二是成果展演类,集中展示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创新、人才培养等领域优秀成果;三是引才引智类,精准对接国家急需领域、区域重点产业人才需求,搭建校企对接、供需洽谈平台;四是产学研融合类,推动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深度对接,促进成果转化落地;五是志愿服务类,组织学友深入基层、扎根乡村,开展志愿服务、技术帮扶等活动,助力乡村振兴。
三、活动要求
1. 每场活动一般不超过3天(含抵离日各半天),规模控制在50—200人,参加活动的公派留学人员不低于活动总规模的70%。鼓励面向本地区及全国学友开展活动。鼓励多单位合办,打造有一定延续性的品牌活动。
2. 活动主要于2026年上半年开展,最迟不晚于10月31日。不安排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及有安全风险的活动,不影响正常教学及工作安排。
四、活动经费
1.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调整。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提前拨付部分经费,用于活动前期筹备。
2.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承办单位须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活动签到表、盖有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活动经费决算单、决算明细。原始发票等材料由承办单位妥善留存备查。
五、活动申报
请申报单位于2026年4月13日上午12:00前将活动申请表(附件1)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 电子版:发送至hfutiao@hfut.edu.cn,邮件名称请以“2026学友汇-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2. 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屯溪路校区西教学楼208室),联系人:邢老师 王老师0551-62902091。
附件1:2026年“CSC学友汇”活动申请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