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

发布者:  时间:2025-04-27  浏览:

校内各单位及全体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项目指南精神,学校启动2026年度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人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不超过4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赴日后一般需在日方院校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预科学习时长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

留学期限(含预科):一般最长60个月。

3.选派领域

哲学、文学、艺术学相关学科,具体研究方向与日本相关

4.资助内容

日方提供预科、博士阶段的学费并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1)如有预科阶段(日方称预科阶段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最长提供24个月奖学金资助。

※预科资助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助资格,须即回国,日方不提供回国旅费。

(2)博士阶段(日方称博士正式生或博士后期课程):一般最长36个月。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应为我校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并最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6.1991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7.应熟练掌握日语或英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日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或JLPT达到一级(N1)、J-TEST达到A级者优先选拔。

8.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三、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登陆校园网-信息门户-外事工作服务系统(使用指南见:http://international.hfut.edu.cn/info/1026/4852.htm),在“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管理”模块下选择“2026年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项目”,填写个人申请,并上传申请材料,确保于5月5日前完成校内审批。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注: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2.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

通过校内审批的申请人须于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3.学校推荐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于规定时间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公函、初选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联系留学院校

留学候选人凭“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及经日方审核后的对外联系材料自行联系留学院校,并于2025年9月下旬前将取得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凡未按时提交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留学候选人资格自动取消。

五、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人员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时间为2026年4月初。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老师,范老师

联系方式:0551-62902091,0551-62905565

联系地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屯溪路校区西教学楼209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4月2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