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全体同学: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CSC)现启动2024年度美大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人员遴选工作。
一、项目简介
根据CSC与美大地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墨西哥)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24年将继续联合资助优秀中国青年,赴上述地区近70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如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开展攻读博士学位、博士生联合培养或科研合作。各合作项目详情请查阅官网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873。
二、选派类别
主要为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部分访学类(访问学者、博士后)人员,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
申请人自行与以上范围内的合作大学或科研机构联络,分别申请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以及合作奖学金提名。其中,博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应按照各大学要求,在校方规定的截止日期前自行完成申请程序,获得校方入学通知书及关于CSC与该校合作奖学金的提名资格(详见各高校或科研机构项目要求);联合培养类和访学类申请人请自行与各高校/科研机构联系,确认是否仅需要提供外方导师邀请信即可申报。
三、资助内容
主要包括CSC提供的留学期限内奖学金生活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等,同时包括上述高校向被录取人员提供的学费等资助。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0-31日
(二)申报方式
1.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于规定的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与xxx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
2. 推选单位意见
所在学院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打印CSC申请表时自动生成)中出具相关推荐意见,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国际事务处。
3. 学校推荐
学校国际事务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于4月12日前将推荐公函、初选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录取人员。录取结果于5月底公布。
(四)项目派出
2024年6月起,录取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国外留学单位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被录取人员派出与管理具体事宜将在录取通知中明确。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方式:0551-62902615
联系地址:国际事务处(屯溪路校区西教学楼209室)
国际事务处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