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外专函[2010]82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专发[2010]10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分类:
2011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包括教育部组织实施的“海外名师项目”、“学校特色项目”和“学校常规项目”,教育部与国家外专局联合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项目”,国家外专局组织实施的“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项目”等。
二、 申报材料:
1. 凡我校的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国家级、省部级的重点项目,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以及高新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项目等聘请外国专家,均可申请“2010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附件1:“2011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申报表”),并于2010年9月10日前报送。
2. 请参考有关附件项目申报指南在2010年9月10日前报送“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附件2)
3. 请参考附件有关项目申报指南在2010年9月10日前报送“海外名师项目”、“学校特色项目”和“学校常规项目”3类项目申请计划(附件3)。考虑到各项目申报过程中与外国专家联系需要一定的时间,此3类项目详细的项目申请书(附件6a-8a)可在2010年11月15日前报送。
4. 已获批“2010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111”引智基地和2010年度“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专项支持项目需在2010年9月10日前提交年度总结报告(请使用附件4:“2010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成果报告表”)。
5. 2010年获批“海外名师项目”、“学校特色项目”、“学校常规项目”请在2011年4月1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表或者结项报告表(附件6b-8b)。
三、 为协助聘请单位开展工作,请各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求确定本单位目前和未来几年重点、紧缺专家(附件5:“教育部直属高校重点和紧缺专家需求表”),国家外专局将以此为依据建立重点数据库,研究、指导高层次文教专家聘请工作。
以上材料均须一式4份,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胡佳 厉舒然
联系方式:2905565 hjdyp@163.com
地址:办公楼一号楼413室
相关附件:
附件1. 2011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申报表
附件2. 关于设立“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的通知(2010年度版)
2-a. “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3. 教育部直属高校2011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请表.doc
附件4. 2010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成果报告表
附件5. 教育部直属高校重点和紧缺专家需求表
附件6.“海外名师项目”项目指南(2011年度版)
6-a. “海外名师项目”项目申请表
6-b. “海外名师项目”项目年度报告表
附件7. “学校特色项目”项目指南(2011年度版)
7-a. “学校特色项目”申请表
7-b. “学校特色项目”年度报告表
附件8. “学校常规项目”项目指南(2011年度版)
8-a. “学校常规项目”申请表
8-b. “学校常规项目”年度报告表
附件下载:admin100831120504.rar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0一0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