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文件指示,在华申办和举办国际会议实施预报申报制。要求在2010年9月20日之前将计划在2011年度举办的国际会议按照要求填写附件中表格,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上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对于没有按时预报的会议,教育部将一律不再受理申报手续。希望各部门抓紧时间,做好会议预报工作。
附件一:一般性国际会议计划表(计划2011年度举办的国际会议)
附件二:重大性国际会议计划表(计划2011年度举办的国际会议)
联系人:胡佳
联系方式:电话:2905565
Email:hjdyp@163.com
附件下载:admin100910183121.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