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经公示拟录取同学:
根据我校《出国(境)交流学生选拔办法(试行)》、《国际事务部(含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2016年4月8日办公会议纪要》及我校遴选小组集体讨论,现将我校2017年春季赴台交换研修项目拟录取后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经公示无误,确定加入项目的同学,须每人提交一份《承诺书》(见附件),内容不得修改,本人手写签名。
2、对于拟录取进入项目的同学,须缴纳300元/人的报名及材料审核费;所收取费用按学校相关财务规定入账,开具正规发票;后期如因故退出项目,不返还该费用。
3、请拟录取同学于10月21日(周五)下午14:30,准时前往我校屯溪路校区西教229报告厅,参加“2017年春季赴台交换研修项目工作布置会”,届时将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生注册中心宣讲台方高校申请、赴台手续办理及下学期选课、返后兑换学分等重要事宜,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4、如申请退出同学,须本人手写自愿退出项目申请说明,写明真实原因,经院系辅导员签字后,交至我办(西教206办公室)。
特此通知,请予关注执行。
附件下载:admin161018164559.doc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学生注册中心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