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访人须提交材料(为不影响出访安排,请于拟出访日期前40天备齐以下材料):
1、校内申请表 1份(见附件,反馈纸质件至西教206办公室,咨询电话:62905260,下同;
注意:
(1)处级领导干部还须填写《因公赴港澳请假审批表》1份(反馈纸质件);
(2)根据外事管理规定,学生执行因公出访任务,须自行前往合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只需提交材料1、5、6至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3)市出入境管理局地址: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要素大市场B区2、3层);咨询电话:1600666、0551-62624550、62695624。
2、备案表 1份(见附件,反馈电子档至hfutzhangyi@163.com,下同;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打印报分管外事校长签字)
3、申办赴港澳通行证表格 2张(见附件,反馈电子档):
(1)《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资料登记卡》
(2)《申请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
4、照片 2张(小2寸彩色白底);
5、邀请函 复印件2份(反馈纸质件和电子档)
注意:
(1)如果原件是英文,须附翻译中文件;
(2)须正式邀请函:写明邀请人姓名、单位、职务和地址;
(3)邀请人地址必须与出访单位一致;
(4)须写明往返时间、出访事由、经费承担方式等。
6、日程安排表 2份(见附件,反馈纸质件和电子档)
注意:
(1)往返时间须与邀请函上一致;
(2)须写明时间、地点、每天出访内容;
(3)内容不得出现“考察”、“旅游”等字样。
7、身份证 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印一张A4纸上,反馈纸质件)
8、其它:
(1)双跨团组须提供:
① 征求意见函1份(反馈纸质原件);
② 任务批件及名单2份(反馈纸质复印件);
③ 任务通知书1份(反馈纸质原件)。
(2)培训团组须提供:培训审核件2份(反馈纸质复印件)。
二、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拟发校内请示函→上报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审批、网报审批→领取任务批件或任务确认件→上报省外办证件室→办理《因公赴港澳通行证》;
三、申请人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领取《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等相关材料;
四、出访返回后,按时填写《因公出访回执单》1份,连同通行证和出访报告(电子档或纸质版)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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