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全体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学校启动剑桥奖学金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英国剑桥大学剑桥英联邦、欧洲与国际基金会(Cambridge Commonwealth, European and International Trust,以下简称剑桥基金会)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该校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人/年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人/年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个月,硕博连读申请人最长可为48个月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超过12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剑桥大学开设博士课程的任何专业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剑桥大学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金融硕士(MFin)以外的任何专业
4.资助内容
全部费用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剑桥基金会平均分担,包括:学费、奖学金生本人的生活费、中国至英国间一次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
如博士阶段学习期限需超过3年,可另申请相当于一个学期(3个月)的生活费补助。是否提供这一额外生活费补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剑桥基金会共同确定。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类别条件
(1)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
①申请人应符合《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②根据剑桥大学规定,申请时已在剑桥大学开始博士阶段学习人员,不可申请本奖学金。
(2)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
①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具有学士学位的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
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不接受现在国外学习/工作人员的申请,不接受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的申请。
3.申请人须已达到剑桥大学对相关学术能力与外语水平的入学要求,并已获得剑桥大学正式入学通知。
四、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2025年3月10日前,申请人应按照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向剑桥大学提交申请并取得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具体要求、程序及截止日期以外方公布的信息为准。对外联系时,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请注明申请“CSC Cambridge Scholarship”;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请注明申请“CSC Cambridge Masters Scholarship”。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登陆校园网-信息门户-外事工作服务系统(使用指南见:http://international.hfut.edu.cn/info/1026/4852.htm),在“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管理”模块下选择“2025年剑桥奖学金项目”,填写个人申请,并上传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确保于2025年3月24日前完成校内审批。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
通过校内审批的申请人须于2025年3月24日至4月1日14时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有关国别注意事项请关注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信息专栏“欧亚地区有关国家申请、派出注意事项”(https://www.csc.edu.cn/chuguo/s/3196)。
4.学校推荐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5年4月12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公函、初选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录取及派出
按照《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执行。被录取人员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范老师
联系方式:0551-62902615,0551-62905565
联系地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屯溪路校区西教学楼209室)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