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2025年韩国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5-01-03  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学校现组织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韩国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韩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现将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 选派规模

不超过70人(含已在外资助人员)

2. 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1)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3. 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4.选派专业领域

优先面向以下专业领域:IT电子、动画、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申请人及其父母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8591日以后出生)。

6.类别条件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或我校具有硕士学位的工作人员,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或我校具有本科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最迟须于2025731日前取得硕士或学士学位。

7.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CGPA)不低于80分(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GPA)满足:

-满分为4.0,需达到2.64以上;

-满分为4.3,需达到2.80以上;

-满分为4.5,需达到2.91以上;

-满分为5.0,需达到3.23以上。

8.持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5级以上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选拔。

9.持有韩国院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可申请;曾享受过此奖学金人员不可申请。

10.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三、项目申报

1.校内申请

申请人登陆校园网-信息门户-外事工作服务系统(使用指南见:http://international.hfut.edu.cn/info/1026/4852.html,在“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管理”模块下选择“2025年韩国互换奖学金项目”填写个人申请,并确保于202518下班前完成校内审批。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 网上报名

校内审批通过后,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于202516日至10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韩国互换奖学金”。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准备韩方要求的对外联系材料。由于韩方尚未公布2025年度对外联系材料要求,申请人可参考2024年度标准(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28)先行准备。待韩方明确后,相关要求将在该项目指南中更新。

3. 学校推荐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于117日前将推荐公函、推荐人名单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韩方推荐。通过韩方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奖学金正式录取人员。留学院校由韩方负责落实,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韩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五、派出

派出时间预计为20258月,被录取人员需自行与留学院校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具体以留学院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六、外语培训

韩国语成绩达到TOPIK5级以上的留学人员获得留学院校入学通知书后,可直接进入大学院学习。

无韩国语成绩或韩国语成绩未达标(TOPIK5级以上)者,赴韩后须进入韩方指定院校进行为期一年的韩语培训,培训成绩达到TOPIK3级以上才可继续获得资助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范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2615/62905565

联系地址:屯溪路校区西教学楼209室、206


附件详情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04


附件:1.韩国互换奖学金指南

2.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1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