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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 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0-12-23  浏览: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科研、教学和文化合作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教育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将继续选派留学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

(1)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人,留学期限3-10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人,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人,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1)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0人,留学期限3-10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0人。留学期限36-48个月 (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选派专业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申请赴圣彼得堡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未通过圣彼得堡大学语言考试,需读一年语言预科的,预科期间的学费自理。

四、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3年1月 1日前出生) 。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不同类别条件

A、访问学者:

(1)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B、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C、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D、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成绩优秀。

7.外语条件

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具体要求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888

五、选拔推荐办法

1.申报访问学者

个人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2021年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1)。各单位基层党支部和学院(单位)党委应对申报人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作出客观的评价意见;各学院(部、中心)应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骨干教师培养等实际工作的需要,结合本单位教师进修学习工作计划安排,择优、排序推荐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优良、业绩积累好且具有发展潜力的教师,向人事处提交附件1和《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研修人员报名排序表(教师)》(附件2)。

2.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人须填报《合肥工业大学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书》(附件3),并将其和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综合素质进行审核(评审)排序,将申请人填写的《合肥工业大学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书》(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学院评审排序表(附件4)报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纸质版签字盖章)。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我校推荐申报人员。

3.申报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符合人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5)。各单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根据本通知综合考量,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将拟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各单位要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遴选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并在申请表单位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作出评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单位将附件5和《合肥工业大学2021年推荐赴国外攻读硕士研究生名单》(附件6)报送本科生院教务处。

4.请各学院(部、中心)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0年12月28日中午12点之前,按不同的申报类别,分别将相关材料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二号行政楼424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二号行政楼313室)、本科生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二号行政楼206室)

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六、咨询方式

国际事务处联系人:厉老师 联系电话:62905565

人事处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62901085

研究生院联系人:计老师 联系电话:62901881

本科生院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2901482

国际事务处 人事处 研究生院 本科生院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2021年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报名表.doc

附件2: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研修人员报名排序表(教师).xlsx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合肥工业大学2021年申请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排序表(学生).xls

附件5: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6:合肥工业大学2021年推荐赴国外攻读硕士研究生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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